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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我们农民养老能够无忧;希望对我的房屋重新改建;农村教育提高,让农民的生活成为人们向往的生活……”在中国乡村之声的采访中,许多农民“向往的生活”都涉及农村公共服务。
在“十三五”开局的2016年,我国在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方面取得了不少进展——城乡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由每人每年380元提高到420元、完成55175个行政村通光纤……去年,中国乡村之声也专门推出系列报道《筑梦小康——中国农村公共服务现状调查》,多路记者历时两个月深入全国十二个省份进行调查。
可以说,成绩固然不少,问题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我国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区域间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的公共服务成为全面小康最直观的短板。这块短板如何补齐?
3月1日,国务院发布了《“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提出到2020年,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总体实现。 “十三五”期间,农村的基本公共服务将会得到哪些改善?农民将享受到什么样的公共服务?一起来看一看这份事关农民幸福生活的规划。 我们的目标是 学有所教、劳有所得、 病有所医、老有所养、 住有所居、困有所帮、 文体有获、残有所助!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指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大致均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其核心是促进机会均等,重点是保障人民群众得到基本公共服务的机会,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 病有所医 一、 基本医疗卫生
1. 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实施全国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快农村改厕,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5%。
2. 妇幼健康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高妇女常见病筛查率和早诊早治率,扩大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项目检查覆盖范围。完善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继续实施“少生快富”工程。
3. 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在县级区域依据常住人口数,原则上办好1个县办综合医院和1个县办中医类医院(含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等),每个乡镇(街道)办好1所标准化建设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行政村办好1个村卫生室。优先支持83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县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打造30分钟基层医疗服务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达标率达到95%以上。
4. 培养医疗卫生人才。继续实施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和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政策,加强基层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完善城市医疗卫生人才对口支援农村制度。
住有所居 二、 基本住房保障
1. 农村危房改造
合理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和标准,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危房改造,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
2.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围绕实现约1亿人居住的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目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基本完成城镇棚户区和危房改造任务。
3. 公共租赁住房
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当地城镇居民公租房准入条件的,应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
学有所教 三、 基本公共教育
1. 义务教育
建立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加大对中西部和民族、边远、贫困地区的倾斜力度。保障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在民办学校就学。
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以中西部贫困地区为重点,新建和改扩建校舍、运动场地、食堂(伙房)、厕所、饮水等设施条件,采购课桌凳、学生用床、图书、计算机等教学设施设备,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逐步推进未达标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场所标准化。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项目,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开展国家试点,中央财政为试点地区学生提供每生每年800元的营养膳食补助,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地方试点。
2.高中阶段
重点支持中西部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积极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率先从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杂费。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善中西部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逐步实现办学条件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标准。
3. 学前教育
扩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资源。重点保障中西部农村适龄儿童和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新增适龄儿童入园需求。
4.教师队伍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逐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落实并完善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边远艰苦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实施中西部中小学首席教师岗位计划,加大“国培计划”对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校长培训的集中支持力度。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师资紧缺学科教师和民族地区双语教师培训。
困有所帮 四、 基本社会服务
1. 最低生活保障
推进城乡低保统筹发展,健全低保对象认定办法,建立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农村低保标准逐步达到国家扶贫标准。
2.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完善特困人员认定条件,合理确定救助供养标准,适度提高救助供养水平。
3. 医疗救助
合理界定医疗救助对象,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加强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救助制度的衔接。全面、高效实施临时救助制度。
4. 老年人福利补贴与养老设施
全面建立针对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的补贴制度,并做好与长期护理保险的衔接。提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的能力。
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主要面向失能、半失能老年人的老年养护院,医养结合设施和社区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服务机构等服务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和设施设备。
5. 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进一步完善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统筹推进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
6. 建设自然灾害救助物资储备体系建设
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自然灾害多发、易发地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自然灾害特点、居民人口数量和分布等情况,设立救灾物资储备库(点),并视情在多灾易灾乡镇(街道)和城乡社区设置救灾物资储备室。
老有所养 五、 基本社会保险
1.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目前,国家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为每人每月70元。根据经济发展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建立基础养老金水平合理调整机制。
2. 社会保险政策制度
健全基本医疗保险稳定可持续的筹资和报销比例调整机制,制定城乡居民医保政府补助三年规划,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逐步将个人缴费与城乡居民家庭收入水平挂钩。
完善医保缴费参保政策,改进个人账户,开展门诊费用统筹。实现基本医保基金中长期精算平衡,增强制度可持续性。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合理控制医疗费用,整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和经办管理。
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
将生育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继续完善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推动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逐步实现省级统筹。
3. 社会保障卡工程
全面发行和应用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口覆盖率达到90%,实现社会保障一卡通,支持社会保障卡跨业务、跨地区、跨部门应用,建立社会保障卡应用平台和覆盖广泛的用卡终端环境,健全社会保障卡便民服务体系,完善社会保障卡规范管理和安全保障体系。
文体有获 六、 基本公共文化体育
1. 公共文化设施
以县级文化馆、图书馆为中心推进总分馆制,实现农村、城市社区公共文化服务资源整合和互联互通。
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统筹建设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四地州以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边境团场和南疆困难团场每个县级文化馆配备一辆流动文化车,为村文化活动室购置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备。
2.广播影视
推动数字广播电视基本实现全覆盖、户户通。努力增加贴近基层群众需要的服务性广播电视栏目节目。
进一步改善农村电影放映条件。实施农村电影放映工程,继续巩固“一行政村一月放映一场电影”成果。
3. 新闻出版
完善农家书屋出版物补充更新工作。加强“三农”出版物出版发行。
举办“书香中国”系列活动,充分利用现有设施,统筹建设社区阅读中心、数字农家书屋、公共数字阅读终端等设施。合理规划建设农村和中小城市出版物发行网点,建设城乡阅报栏(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公共阅读设施建设。
4. 群众体育
重点支持足球场地设施、中小型全民健身中心、县级体育场、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建设。
劳有所得 七、 基本劳动就业创业
1. 公共就业服务
加强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确保有就业能力的零就业家庭、低保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充分依托现有条件和政府综合服务场所,完善县、乡镇两级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设备,推进基层综合服务全覆盖,保障基层开展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经办等服务。
2. 创业服务
鼓励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创业者提供项目选择、开业指导、融资对接、跟踪扶持等服务。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提高就业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
3.职业培训
大力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开展贫困家庭子女、未升学初高中毕业生、农民工、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退役军人、残疾人免费接受职业培训行动,打通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到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发展通道。
残有所助 八、 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
1. 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生活困难、靠家庭供养且无法单独立户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经个人申请,可按照单人户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仍有困难的重度残疾人采取必要措施给予生活保障。完成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存量危房改造。
2. 提供残疾人就业创业和社保服务。为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城乡残疾人免费提供就业创业服务,按规定提供免费职业培训。
3. 提升县域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强化县级残疾人康复、托养、职业培训、辅助器具适配、文化体育等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助残功能,推动形成县(市、区)、乡(镇)、村(居)三级联动互补的残疾人基层服务网络。
九、 促进均等共享
加大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脱贫攻坚力度,保障贫困人口享有义务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住房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推动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
深入开展教育扶贫、健康扶贫、文化扶贫。在易地扶贫搬迁、整村推进、就业促进等工作中,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确保基本公共服务不留缺口。推动地区对口帮扶,加大基本公共服务资金、项目和人才支援力度。
对农村留守人员、困境儿童和残疾人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翔实完备、动态更新的信息台账。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条件,满足农村留守儿童临时监护照料需要。
在外出就业较为集中的农村地区,充分利用布局调整后闲置资源开展托老、托幼等关爱服务。健全孤儿、弃婴、法定抚养人无力抚养儿童、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残等困境儿童的福利保障体系。对低保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等重点救助对象,提高救助水平,保障基本生活。
把社会事业发展重点放在农村和接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的城镇,补齐农村和特大镇基本公共服务短板。鼓励和引导城镇公共服务资源向农村延伸,促进城市优质资源向农村辐射。
在山区、草原等地广人稀、居住分散地区,配备必要的教学点,开展卫生巡诊等上门服务。
为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如何强化资源保障?
1. 财力
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要为提高贫困地区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必要支持。加大地方政府债券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支持力度。
推进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重点增加对老少边穷地区的转移支付,缩小地区间财力差距,提高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引导地方将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投入到民生等重点领域。
2. 人才
实施东部带西部、城市带农村的人才对口支持政策,引导公共服务和管理人才向中西部地区和基层流动。
完善基层人员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医疗保险及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推进基层公共服务队伍轮训,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继续做好“三支一扶”计划、西部志愿者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全科医生特岗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希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能早日实现,村里人都能共享改革发展福祉!